27/11/1980 |
普通控股与马化控股签署协议书,普通控股同意售予马化控股合众银行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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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1980 |
双方于上述协议书之外,另附立承诺书,设立一个一千万元的慈善基金,名为「张明添基金」,其控制及管理权由马化控股委任的代表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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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81 |
国家银行批准普通控股售合众银行股权予马化控股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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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982 |
张明添突然逝世,张明添基金的设立受阻延。马化控股须就基金作何种慈善用途征询张明添家属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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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985 |
拿督李三春于一九八三年三月突然辞职,引发马华党争,拖延至一九八五年尾才结束。这段期间马华陷入党领导层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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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 |
经济衰退导致多家接受存款的合作社倒闭。一九八六年七月廿三日国家银行冻结24 家存款 合作社的资产及活动,其中一间是马化合作社,即马化控股的最大股东。
基于这些合作社的主要存款人为华裔,马华当务之急为协助并拯救这些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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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
马化控股管理层换人一九八七年一月,国家银行委任柏莱斯华特豪斯会计公司Price Waterhouse 为马化合作社的接管人。一九八七年年初,马化控股整个领导层换人。 声誉卓著的企业家丹斯里郭鹤年,丹斯里李莱生,曾华英及胡木金受邀参与拯救马化控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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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989 |
马化拥有权转手为能完成退款给合作社存款人,马化合作社把马化控股股权出售给甘文丁集团。一千万元的基金管理及控制权随之转入甘文丁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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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
一九八四年,马化控股曾经采取步骤成立张明添基金委员会。一九八七年提呈申请书,一九九零年四月十八日获得批准设立。
最初的信托委员会为前马化控股董事曾华英及胡木金,他们于一九九零年八月十九日辞职,同一天委任的新信托委员会成员包括拿督斯里林良实医生、拿督李金狮、拿督林亚礼、拿督陈祖排博士、拿督黄思华、拿督石清霖及拿督林时清。信托委员会于一九九零年九月十八日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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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990 |
马化控股接获普通控股新业主的律师信,要求归还一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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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1990 |
在张明添基金信托人的要求下,马化控股发放 RM 4,375,000.00 予张明添基金,由于接到普通控股的律师信,马化控股扣押着一千万元的母金。马化控股1990 年的常年报告书第59页中有上述事项的详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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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1991 |
普通控股的新业主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马化控股归还一千万元以及所积欠之利息。 法庭诉讼案件导致张明添基金所有活动被冻结以及无法发放一千万元予张明添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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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2000 |
吉隆坡高庭宣判普通控股对于作为慈善用途的 一千万元基金拥有控制及管理权。 |